广州黄埔食堂承包:合同中需明确的食材采购渠道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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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黄埔食堂承包合同-食材采购渠道规定条款(草案)

    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明确各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广州市、黄埔区相关管理规定,特就乙方(承包方)负责的食堂食材采购渠道制定如下强制性规定,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1.合法合规供应商:乙方必须从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视具体食材类别要求而定)等法定证照的供应商处采购食材。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需在合同签订后报甲方(发包方)备案,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2.可追溯性要求:

    *乙方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每批次食材采购,乙方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并妥善保存对应批次的有效购货凭证(发票或收据)、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检验检疫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

    *乙方须建立完整的食材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食材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次、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确保所有食材来源清晰可追溯。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相关记录。

    3.渠道选择原则:

    *优先原则: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乙方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管理体系健全、具备稳定供应能力的本地或大型品牌供应商。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禁止行为:严禁乙方从未经许可的无证照摊贩、个人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渠道采购食材。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

    4.质量安全承诺:乙方采购的所有食材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地方相关规定。对于肉类、禽类、水产等易存在安全风险的食材,应特别关注其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甲方监督权:甲方保留对乙方食材采购渠道、供应商资质、进货查验记录及食材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的权利。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所需资料和便利。甲方发现采购渠道不合规或食材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停止使用问题食材,直至终止合同。

    6.信息报备与变更:乙方如更换主要食材供应商或新增重要品类供应商,应提前向甲方报备相关供应商资质材料。供应商资质信息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更新并向甲方报备。

    7.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上述采购渠道规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甲方声誉受损或引发监管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接受处罚、合同终止等),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条款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已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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