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8707164185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主营:法律服务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鹰和卓律所,欢迎咨询...

先生:

在线免费武汉律师-武汉律师在线-鹰和卓

询盘留言 |投诉|申领|删除 产品编号:476522291                    更新时间:2022-01-25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法律服务
  • 公司官网:yinghezhuo.tz1288.com
  • 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业务热线: 18707164185 (楼律师 先生)     
  • 供货总量 : 不限
  • 价格说明 : 议定
  • 包装说明 : 不限
  • 物流说明 : 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 : 按订单

?哪几类人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房屋承zu人,房屋共有人,公有住房原住户,原产权单位,其中房屋共有人优先于承zu人。而且有限购买权必须在有效的期限内行使。承zu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zu人在出zu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zu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xian于房屋。

基于租赁房屋权利瑕疵的合同解除权。租赁房屋的权利瑕疵,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其一是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比如出擅自出租了他人所有的房屋,或第三人就租赁房屋的所有权提出了异议等;其二是租赁房屋被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在出现上述情形时,承有权依法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建设的房屋不可等同于权利瑕疵的房屋,华律网武汉律师在线咨询,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武汉律师在线,该房屋的租赁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而不存在解除合同的问题。

1.购房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min fa 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zhai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zui gao ren min fa yuan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交通事故武汉律师在线咨询,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在线免费武汉律师,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按照min fa典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在线免费武汉律师-武汉律师在线-鹰和卓由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提供。在线免费武汉律师-武汉律师在线-鹰和卓是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今年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楼律师。

温馨提示:以上是关于在线免费武汉律师-武汉律师在线-鹰和卓的详细介绍,产品由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如果您对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产品信息感兴趣可以联系供应商或者让供应商主动联系您 ,您也可以查看更多与法律服务相关的产品!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tousu@tz1288.com
  • 楼律师先生
  • 手机:18707164185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天助网上看到的!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电话:18707164185传真:027-87534898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天助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天助网联系,如查证属实,天助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天助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tousu@tz1288.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 第6年 商盟实名认证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湖北 武汉 武汉市
  • 联系卖家:楼律师 先生
  • 手机号码:18707164185
  • 联系电话:027-87534898
  • 公司传真:027-87534898

企业相关导航

企业百科
企业推荐分类
企业云铺

企业最新产品

按字母分类: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         网站备案编号:粤ICP备10200857号-23         |         高新技术企业:GR201144200063         |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351号

Copyright © 2006-2026 深圳市天助人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