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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产官司律所诚信企业“本信息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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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本案中,赵某在将房屋出卖给唐女士时,已经告知了刘先生,武汉房产官司律所,刘先生并没有购买房屋的意思,所以刘先生不能再主张其优先购买权。但刘先生可以根据“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请求认定其与赵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唐女士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是不会支持唐女士要求刘先生腾房的请求的。

住房限购政策的性质和合同解除的处理原则:住房限购政策在性质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确实会对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造成重大影响。对于合同订立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适用定金罚则的,不予支持;经审查合同解除确实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损失方要求对方补偿其所受合理损失的,可酌情予以支持。

不合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十五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xu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jia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我国《刑fa》第yi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fa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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