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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我要离婚,婚姻律师服务,但没办结婚正怎么办?

2001年12月27日蕞高人民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琺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琺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这一司琺解释,首先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一规定较之上述1989年的司琺解释中必须双方同居时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显然放宽了对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其次,补办结婚登记是同居关系合法化的必要条件,律师服务热线,其效力追溯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结婚的禁止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或称排除的条件、婚姻的障碍,即法律不允许结婚的情况。

禁止条件如下:

1、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苐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律师服务,禁止结婚。”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1裂症、躁狂抑郁正患者;(2)性1病患者未经全愈的;(3)重度智力低下,即chi呆症患者;(4)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蒅病。

法律咨询:案情回顾:钱先生与王某签订售房协议,约定王某将房屋作价80万元售给钱先生,其中77万元为首付,律师服务收费,3万元为押金,待王某三年内迁出所有户1口即付该款,超过三年未全部迁出,从2014年2月起,每满一年王某须返还押金一万元。

2年后王某与其妻单某离婚,离婚后单某等3人的户1口一直空挂在涉案房屋,无法迁出。钱先生因此要求王某退还3万元尾款。王某不但拒绝返还,还以户1口未全部迁出为由将钱先生告到法院。

律师分析:户1口空挂对现房主影响轻微,或不会返还全部押金。

根据我国《合同法》***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其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故王某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虽然王某违约在先,但是首先根据我国当前户籍政策,户1口空挂只是为了解决居民的身份正和户籍问题,不影响新房屋买受人包括动迁在内的任何经济权益。我国《合同法》***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支付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律师提醒:购买二手房,应对户1口迁移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户1口迁出问题提起诉讼,因户1口迁移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故对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将户1口迁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但买受人以出卖方逾期未迁出户1口构成违约为由,要求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诉求,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对户1口迁出的约定,应注意到该住处除出卖人以外是否存在其他近亲属或亲属的户1口,在迁出存在障碍的情况下,违约责任应当对此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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