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3530843295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主营:美国专利,商标,知识产权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先生:

国外专利申请-知识国外专利申请平台-联邦知识产权(推荐商家)

询盘留言 |投诉|申领|删除 产品编号:183514396                    更新时间:2018-12-26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 主营业务:美国专利,商标,知识产权
  • 公司官网:usipfsz.tz1288.com
  •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中环商务大厦4202室(地铁会展中心站E出口)
业务热线: 13530843295 (丁先生 先生)     
  • 供货总量 : 不限
  • 价格说明 : 议定
  • 包装说明 : 不限
  • 物流说明 : 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 : 按订单

专利申请相关事项介绍

2.申请专利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1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写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1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3.申请文件使用统一制定的表格

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从国家1知识产权局网站下1载,或者在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国家1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发文处),也可以向各地的国家1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专利局代办处)索取。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当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单面、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当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

4.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含氨基酸或核苷酸序列表)、说明书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5.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文件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申请文件中有附图的,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国外专利申请,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作为附图。

6.证明文件

办理专利申请相关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的,各种证明文件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或者由当事人签署。各种证明文件应当是原件;证明文件是复印件的,应当经公证或者由出具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原件在专利局备案确认的除外)。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题录译文。

7.签字或者盖章

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签字或者盖章。其中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办理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应当由全体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必要时还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8.同日申请说明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

9.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关于专利申请权相关法律知识

专利申请权是指申请人通过向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后, 对于目标专利符合相关程序与法律规定,也可以在实现的知识产 权予以受理,从而行使申请的权利。 对于新专利的申请,务必提前准备的材料:1.新专利的可行性、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还要事先了解专利申请的相关流程;2.认真审查专利文献是否已有相关备案,是否专利申请重复,以免耗费财力物力,***竹篮打水一场空;3.针对新专利的市场调查,有无潜在市场价值,不然光是申请成功一系列流程耗费的资金也是个大问题,值得商酌;4.新专利申请的文献格式;5.关于专利转让的相关流程、市场价值调查以及转让资金的相关问题。     还有一点就是,新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一定要衡量好、实地考察。专利上线的地址:诸如美国、香港、欧洲、俄罗斯以及日本等国际单位,这是需要考量该专利在某一地区的使用效率然后再作决定的

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由上述规定可知,申请人可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申请发明专利,如下:

一、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从申请到授权发证的时间通常在6-12个月左右。对于很多申请人而言,与专利申请有关的产品,经常在申请之后,就会参展,并投放市场。申请实用新型能及时通过已获得的专利权进行维权、宣传推广和资质认证等。

二、宁愿勾错,也不要漏选。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按这个法条来理解,同一天申请的实用新型和发明,即便不是相同的发明创造,在请求书做了勾选不会有问题。如果在请求书中漏选了,发明符合授权条件时,只能通过修改权利要求,进一步缩小保护范围,使其权利要求与实用新型的不同来获得授权。

三,只能在实用新型的权利有效时,才能通过放弃实用新型来获得发明的授权。这种情况时常有发生1,发明的审查时间比较长,在通过实质性要求的审查之后,同时申请的实用新型因为未交年费而权利终止。

四,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保护时间无缝对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五款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也即在发明的答复过程中,为了能获得发明的授权而提交的实用新型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其生效条件是发明的授权,若审查员针对发明又审查出其它的问题,导致该发明无法授权时,该实用新型的放弃专利权声明是不会生效的。

五,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发明创造,必定是与结构有关的创新。若只申请实用新型,无法对与该结构有关的方法创新进行保护。同时申请发明,则可以在发明的申请文件,对与该结构创新有关的加工方法、使用方法、安装方法、控制方法等方面进行保护。

六、延长主动分案的时间。在同一份申请文件中,发明人可能针对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提出多种技术方案。写入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方案,在不具有单一性时,审查员会发出要求分案的审查意见。又由于权项超出十个会增加每项150元的超项费,也有些技术方案是明显不具有单一性的,申请人出于申请费用的考虑,可以将这些不具有单一性的技术方案写在说明书。这些技术方案可能不被申请人在实际生产采用,但却很可能被同行所采用。在市场推广过程中,发明尚在审查过程,申请人可以根据市场应用的情况,对于那些被同行应用的技术方案提出主动分案申请,以达到垄断市场,保护自身市场利益的目的。由于同时申请了实用新型,有实用新型专利权进行维权,发明国外专利申请分析,发明的审查过程较长,有更长的时间来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分案申请。

八、发明的授权不一定需要放弃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行业,有一种观点认为代理人不需要做出创造性劳动,照着技术交底材料来写。而另一种观点认为代理人对发明人的技术方案进行撰写时,是第二次创造。撰写时需要充分理解技术交底材料,基于自己的经验,与发明人深度沟通,将创新内容补充完整,写出内容更为丰富的申请文件。由于权利要求有超项费产生,因此,在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时,可以考虑将二者的权利要求写出不同的内容。将采用较多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写在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中,而将较具有前瞻性的技术方案写至发明的申请文件中。这样的二份申请,虽然来自同一个发明创意,却会因为技术方案存在差异,构成不同的保护范围,也就不是专利法上所说的“相同的发明创造”,二者的权利可以同时存在。

九、专利保护期限更长。若只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只能是从授权日开始,至申请日之后的第十年。若同时申请了发明和实用新型,则可以将保护期限延长至申请日之后的二十年。

十、发明授权之前的公开阶段,被人使用了,还可以通过实用新型专利权进出专利维权,让侵权方进行赔偿,而不只是发明公开状态的技术使用费。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即享有请求给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权利,但对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行为,申请人并不享有请求停止实施的权利。因此,在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相关发明的,不属于专利法禁止的行为。在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被诉专利侵权产品不为专利法禁止的情况下,知识国外专利申请平台,其后续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行为,即使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发明国外专利申请,也应当得到允许。也就是说,专利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对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品的后续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对于在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品,在销售者、使用者提供了合法来源的情况下,销售者、使用者不应承担支付适当费用的责任。由此可见,在发明授权之前的公开阶段,别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在维权过程中将会大打折扣,若是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实用新型的授权时间和发明的公开时间相近,此时已经可以采用实用新型专利权进行维权,克服了发明的临时保护期的不足。

基于上述的特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是关于结构方面的创新,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又急于用在上市产品时,都建议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国外专利申请-知识国外专利申请平台-联邦知识产权(推荐商家)由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提供。国外专利申请-知识国外专利申请平台-联邦知识产权(推荐商家)是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丁先生。

温馨提示:以上是关于国外专利申请-知识国外专利申请平台-联邦知识产权(推荐商家)的详细介绍,产品由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为您提供,如果您对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产品信息感兴趣可以联系供应商或者让供应商主动联系您 ,您也可以查看更多与专利转让相关的产品!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tousu@tz1288.com
  • 丁先生先生
  • 手机:13530843295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天助网上看到的!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中环商务大厦4202室(地铁会展中心站E出口)

电话:13530843295传真:0755-82480683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天助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天助网联系,如查证属实,天助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天助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tousu@tz1288.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普通会员 第10年 商盟实名认证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广东 深圳
  • 联系卖家:丁先生 先生
  • 手机号码:13530843295
  • 联系电话:0755-82480682
  • 公司传真:0755-82480683
  • 统一热线:4006118316

企业最新产品

按字母分类: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         网站备案编号:粤ICP备10200857号-23         |         高新技术企业:GR201144200063         |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351号

Copyright © 2006-2024 深圳市天助人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