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50813945

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主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知识产权维权,战略管理,科技项目申报等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商专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女士:

***维权,***,商专知识产权(查看)

询盘留言 |投诉|申领|删除 产品编号:175246890                    更新时间:2018-11-13
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专利/商标/版权代理,知识产权维权,战略管理,科技项目申报等
  • 公司官网:bjszyx.tz1288.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901室
业务热线: 15950813945 (经理 女士)     
  • 供货总量 : 不限
  • 价格说明 : 议定
  • 包装说明 : 不限
  • 物流说明 : 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 : 按订单

***法第二十条***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的,应当事先报经***局进行保密审查。

***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对违反本条***款规定向外国申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的,不授予***权。

根据***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的,应当采用下列方式之一请求***局进行保密审查:

(1) 直接向外国申请***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局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2) 向***局申请***后拟向外国申请***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国际申请前向***局提出请求。

向***局提交***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上述规定中所述的向外国申请***是指向外国国家或外国***间***合作组织设立的***主管机构提交***申请,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国际申请是指向作为PCT受理局的外国国家或外国***间***合作组织设立的***主管机构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

申请日的更正

申请日的更正

申请人收到***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该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维权,可以请求***局更正申请日。

***局受理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日更正请求后,应当检查更正请求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1)在递交***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申请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提出。

(2)附有收寄***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该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i号号码与请求书中记录的挂i号号码一致。

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予更正申请日; 否则, 不予更正申请日。  准予更正申请日的,应当作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送交申请人,***维权,并修改有关数据;不予更正申请日的,应当对此更正申请日的请求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局确定的其他文件递交日有异议的,应当提供***局出具的收到文件回执、收寄邮局出具的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局应当重新确定递交日并修改有关数据。

受理程序中错误的更正

***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在受理工作中出现的错误一经发现,应当及时更正,并发出修改更正通知书,同时修改有关数据。对***局内部错投到各审查部门的文件应当及时退回受理处,并注明退回原因。

查 询

***局受理处设置收文登记簿。当事人除能提供***局或者***局代办处的收文回执或者受理通知书外,以收文登记簿的记载为准。</p><p>  查询时效为一年,自提交该文件之日起算。</p>

退件的处理和文件的查询

1、退件的处理

邮寄退回的通知和决定由发文部门作计算机登录,再转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处理退件首先应当根据申请文档中申请人、***代理机构提供的各种文件进行分析,查清退件的原因。能够重新确定正确地址和收件人的,更正后重新发出。

退件经过处理仍无法邮寄或者再次被退回时,根据通知和决定的性质,必要时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退件(连同信封) 应当存档。

2、文件的查询

当事人陈述未收到***局的某一通知和决定的,应当由退件处理部门进行查询。查询首先在***局发文部门进行,查询结果(包括通知和决定的发文日期、挂i号号码和收件人) 应当由退件处理部门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需要进一步了解送达情况的,应当办理邮路查询手续,由发文部门通过当地邮局查询收件人所在邮政部门。查询结果表明未送达的责任在***局或者邮局的,应当按照新的发文日重新发出有关通知和决定;查询结果表明未送达的责任在收件人所在单位收发部门或者收件人本人及其有关人员的,***局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重新发出有关通知和决定的复印件,但不得变更发文日。

邮路查询时效为十个月,自发文日起计算。

***维权,***,商专知识产权(查看)由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供。***维权,***,商专知识产权(查看)是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经理。同时本公司(www.dg)还是***从事东莞***申请,东莞***代理,东莞***申报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温馨提示:以上是关于***维权,***,商专知识产权(查看)的详细介绍,产品由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您提供,如果您对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产品信息感兴趣可以联系供应商或者让供应商主动联系您 ,您也可以查看更多与其它相关的产品!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tousu@tz1288.com
  • 经理女士
  • 手机:15950813945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天助网上看到的!

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901室

电话:15950813945传真:0513-80889660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天助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天助网联系,如查证属实,天助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天助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tousu@tz1288.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北京商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普通会员 第8年 商盟实名认证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江苏 南通
  • 联系卖家:经理 女士
  • 手机号码:15950813945
  • 联系电话:0513-80889666
  • 公司传真:0513-80889660
  • 统一热线:4008648388

企业相关导航

企业百科
企业推荐分类
企业云铺

企业最新产品

按字母分类: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         网站备案编号:粤ICP备10200857号-23         |         高新技术企业:GR201144200063         |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351号

Copyright © 2006-2024 深圳市天助人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