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酸乙酯的海关编码及进出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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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是乙酸乙酯的海关编码及进出口监管要求概要(约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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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海关编码(HS Code)

    乙酸乙酯(Ethyl Acetate)的通用HS编码为 2915 31 00(中国海关8位码)。

    该编码属于第29章(有机化学品),具体为“乙酸及其盐类、酯类”下的“乙酸乙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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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进出口监管要求

    1. 中国进口监管

    - 许可证要求:

    因属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列管物质(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进口需向省级机关申请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敏感物项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需提供中文安全数据说明书(SDS)、危险公示标签,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 检验检疫:

    海关实施商品检验,需符合GB/T 3728-2007等(纯度≥99.5%)。

    2. 中国出口监管

    - 许可证要求:

    同样需办理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向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 目的国合规:

    需满足目的国法规(如欧盟REACH注册、美国TSCA申报等)。

    - 危险货物运输:

    联合国编号 UN 1173,运输需贴“3类液体”标签,包装符合IMO/ADR/IATA规则。

    3. 主要市场要求

    - 欧盟:

    需完成REACH注册(≥1吨/年),CLP法规标签,列入SVHC候选清单需通报。

    - 美国:

    受EPA TSCA监管,出口需合规声明;若用于制药/食品,需符合FDA标准。

    - 东南亚等地区:

    多数要求提供COA(质量证书)、SDS及危险品运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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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合规文件:

    必备材料包括:许可证、SDS、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装箱清单、购销合同。

    2. 运输包装:

    须使用II类或III类危险品包装(如闭口钢桶、塑料桶),标明UN1173及正确运输名称。

    3. 特殊用途:

    若用于食品/药品(如溶剂),需额外提供用途证明及食品级/药用级认证(如USP、FCC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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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结建议

    企业进出口乙酸乙酯前务必:

    ① 提前2-3个月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

    ② 委托机构进行危险品分类鉴定;

    ③ 确认目的国法规更新(如欧盟2023年新增标签要求);

    ④ 选择具备危险品资质的物流服务商。

    合规风险较高,建议咨询报关代理或当地海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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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内容符合监管框架,实际操作需以政策为准(数据更新至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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