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单位食堂承包的餐具消毒标准?和康科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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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法规,广州海珠区单位食堂(无论是否承包)在餐具消毒方面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核心标准与规范,这些要求也适用于承包方:

    1.基本流程与要求:

    *回收与除渣:使用后的餐具应立即回收,彻底清除食物残渣。

    *清洗: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在专用清洗池(或洗碗机)中用流动水彻底清洗干净,去除油污和洗涤剂残留。

    *消毒(核心环节):

    *首选热力消毒:

    *煮沸消毒:100℃持续煮沸10分钟以上。

    *蒸汽消毒:100℃流通蒸汽持续作用15分钟以上。

    *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柜:消毒温度应达到120℃以上,并保持15分钟以上。

    *化学消毒(当热力消毒不可行时):

    *使用取得卫生许可批件、适用于餐饮具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

    *浓度: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配制有效消毒液浓度(通常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应达到250mg/L以上)。

    *时间:餐具完全浸泡在消毒液中5分钟以上。

    *冲洗:消毒后必须用流动的清水彻底冲净消毒剂残留。

    *保洁:

    *消毒后的餐具应立即放入专用、密闭、清洁、干燥的保洁设施(如消毒柜、保洁柜)内。

    *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干燥、防尘、防虫、防鼠。

    *已消毒餐具应定位存放、保持干燥,避免二次污染,不得与未消毒物品混放。

    *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或其他杂物。

    2.人员与操作规范:

    *操作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清洗消毒过程应在专用区域进行,区域环境整洁、排水通畅。

    *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标识明显,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清洁用具的池混用。

    *使用洗碗机的,应确保其性能良好,定期维护,按规程操作。

    3.记录与监督:

    *承包方/食堂应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如实记录消毒日期、时间、方法(温度/浓度/时间)、消毒数量、操作人员等信息。

    *食堂管理者(或发包方)应定期对消毒过程、消毒效果及保洁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4.卫生标准:

    *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的要求:

    *感官要求: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理化指标:如使用化学消毒,游离性余氯残留应≤0.03mg/100cm²,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应≤0.1mg/100cm²。

    *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不得检出(/50cm²),沙门氏菌不得检出(/50c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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