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单位食堂承包的食材采购规范?和康科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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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供应商资质严格把关:

    *必须选择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

    *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管理规范、规模适中的供应商,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对于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应查验其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如快检报告、承诺达标合格证等)。

    *建立并动态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

    2.索证索票制度落实:

    *必须索取并查验:每批次食材的供货商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检验报告、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食品相关证明等)。

    *必须索取并保留:每批次食材的购货凭证(发票或详细清单),清晰载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所有索取的票证应真实、有效、完整,并妥善保存(通常要求保存至产品保质期满后不少于6个月)。

    3.进货查验与记录:

    *感官检查:每批次食材入库前必须进行感官检查,查看外观、色泽、气味、状态等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掺杂掺假、超过保质期等异常情况。

    *标签标识查验:查验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完整、清晰,内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SC编号、配料表、贮存条件等。

    *数量核对:核对实际到货数量与购货凭证是否一致。

    *温度检查:对需要冷藏、冷冻的食材,必须查验运输和到货时的温度,确保符合产品标签标示的贮存要求。

    *建立台账:详细记录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查验情况、查验人等信息。鼓励使用电子化台账系统。

    4.禁止采购与使用:

    *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5.贮存管理:

    *采购的食材需根据其特性(生熟、荤素、干湿、温湿度要求)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于清洁、干燥、通风的专用场所。

    *冷藏(0-8℃)、冷冻(-18℃以下)设施设备需配备温度显示装置并定期校验,确保温度恒定达标。

    *严格遵循先进先出(FIFO)原则,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按字母分类: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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