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佳拍档广告发光字定制:从城市规划角度看,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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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广州市对户外高空广告大字的设置高度、面积及布局实施严格规范,具体限制如下:

    一、高度限制规定

    1. 区域分类管控

    - 商业中心区(如天河CBD、北京路商圈):广告字顶端距地面高度一般不超过24米,且不得超出建筑物顶部轮廓线;特殊性建筑经专项论证后可适当放宽。

    - 居住区及文教区:禁止设置高空大型发光字,若确需设置,高度不得超过建筑物主体高度的1/3且不高于12米。

    - 历史文化保护区(如沙面、骑楼街):严禁设置高空广告字,仅允许保留传统招牌形式。

    2. 建筑类型限制

    - 高层建筑(≥24米)广告字顶端与建筑顶部垂直距离需≥3米;

    - 多层建筑(<24米)广告字顶端不得超过建筑女儿墙或檐口高度。

    二、面积限制规定

    1. 单字面积上限

    - 建筑物主立面单个广告字投影面积原则上≤10㎡,特殊造型需提交风荷载安全评估报告。

    - 建筑物侧立面或次要立面单字面积≤6㎡,且总投影面积不超过该立面面积的15%。

    2. 密度控制

    - 同一建筑外立面广告字总投影面积不得超过该立面面积的20%;

    - 连续相邻建筑广告字间距需≥15米,避免视觉干扰。

    三、其他关键规定

    1. 安全技术要求

    - 需符合《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标准》,抗风等级不低于12级,并通过第三方结构安全检测;

    - 禁止使用材料,电路须符合消防规范。

    2. 特殊区域管控

    - 机场净空保护区、城市主干道交叉口1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高空广告;

    - 珠江两岸景观带、白云山视线通廊等区域需专项审批,限制发光字色温和亮度。

    3. 审批流程

    - 需向属地部门提交设置方案、结构安全证明及光环境影响评估,经联合审查后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总结:广州市通过分区域、分类型的精细化管控,平衡商业宣传与城市风貌保护。违规设置可能面临限期整改、强制拆除及10万元罚款。建议企业在定制前委托机构编制合规方案,确保与城市规划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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