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ECTN电子货物跟踪单办理
http://www.tz1288.com/ask/8833639.html
  • 中非ECTN(Electronic Cargo Tracking Note)电子货物跟踪单是部分中非国家为监管进口货物、防止逃税及保障贸易安全而实施的强制性文件。出口至相关国家(如贝宁、尼日尔、几内亚等)的货物,需在装运前完成ECTN申请,否则可能导致目的港清关延误或罚款。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提供提单副本、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等基础文件,部分国家需附加COC证书或进口许可证。

    2. 选择代理机构:ECTN通常需通过官方指定或授权代理办理,企业需选择合规代理并签署服务协议。

    3. 在线填报信息:登录代理平台填写货物详情(品名、HS编码、价值等)、运输信息(船名、航次、起运港)及收货方资料。

    4. 支付费用:费用根据货值、货量及目的国标准浮动,通常为200-800美元,支付后获取缴费凭证。

    5. 审核与签发:代理提交资料至目的国机构审核,通过后1-3个工作日内签发ECTN证书,附唯一编号需标注在提单上。

    注意事项:

    - 时效性:ECTN须在装船前申请,部分国家要求离港前72小时完成,逾期将面临罚金。

    - 信息一致性:证书内容需与提单、发票完全一致,任何差异可能导致清关受阻。

    - 目的港差异:各国ECTN名称不同(如贝宁称BESC,尼日尔称NIGER ECTN),需确认具体规则。

    - 有效期限制:证书通常自签发后3-6个月有效,超期需重新申请。

    适用国家举例:

    目前强制要求ECTN的中非国家包括贝宁、多哥、几内亚、尼日尔、塞内加尔、马里等,具体名单可能调整,建议出货前与货代或代理确认最新要求。

    总结:及时合规办理ECTN是保障中非贸易顺畅的关键,企业需提前规划流程、严格核对信息,并选择可靠代理机构合作,以避免额外成本与风险。

按字母分类: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0-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         网站备案编号:粤ICP备10200857号-23         |         高新技术企业:GR201144200063         |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351号

Copyright © 2006-2025 深圳市天助人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