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垃圾分类桶用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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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自2020年起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依据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细化分类标准。目前全省公共机构、居民社区及主要公共场所已逐步配置四类标准垃圾桶,形成覆盖城乡的分类处理体系。以下为辽宁垃圾分类桶的用途范围详解:**1. 可回收物(蓝色桶)** 主要收集具有再生价值的废弃物,包括纸类(书籍、包装盒)、塑料(瓶罐、玩具)、玻璃(酒瓶、窗户)、金属(易拉罐、五金)及纺织物(旧衣物)。需保持干燥清洁,避免污染以利资源化利用。**2. 有害垃圾(红色桶)** 专门处置含化学物质的生活垃圾,涵盖电池(含/铅)、灯管(荧光灯、节能灯)、过期药品、容器及电子产品。此类垃圾需密封投放,防止有害物?市孤段廴净肪场?/p>**3. 厨余垃圾(绿色桶)** 用于收集餐饮单位、家庭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如果蔬残渣、茶渣、食材边角料及花草落叶。沈阳、大连等试点城市要求使用生物降解袋封装,避免混入塑料餐具影响堆肥处理。**4. 其他垃圾(灰色桶)** 作为类的补充,接收不可回收且无害的混杂垃圾,如污染纸巾、陶瓷碎片、一次性餐具等。该类别垃圾经分拣后进入焚烧或卫生填埋系统。**实施范围与规范** 当前分类体系已覆盖全省14个地级市,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实行"定时"投放督导,公共场所设置智能分类设备。通过"辽事通"APP提供分类查询服务,并建立违规投放处罚机制。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地区实行差异化推进,采用"二次四分法"简化操作流程。正确分类可提升30%以上资源回收率,减少填埋压力。居民需注意:大件家具、建筑垃圾需预约专项回收,医疗废物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桶。随着辽宁垃圾分类立法的完善,全民参与的精细化治理模式正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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