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中容易忽略的6大点,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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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维护结构承压不达标 1、规范规定:门窗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0.5h,承受内压的压强,不宜低于1.2kpa。释放灭火剂时,空间内的压强会迅速增加如果防护区构件承压能力较差,防护区就会遭到破坏,造成灭火剂流失,起不到灭火作用,要求围护构件的压强差不宜低于1.2kPa。 2、玻璃在机房建设过程中经常用来做隔档或门和窗,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中要求保护区的围护结构不小于1.2kPa,所以消防设计人员和机房装修设计人员应该对所装的玻璃结构进行强度核准。就算玻璃符合强度要求,全淹没系统中泄压口的设计也必不i可少。一些改建工程在玻璃强度符合规定要求时还应该用防火贴膜将玻璃的耐火能力提高,新建项目zui好用。 六、喷头安装失误 1、对于气体组合灭火系统,根据保护区距瓶站距离不同,喷头孔径有所不同,但施工过程中常会不同防护区的喷头张冠李戴,从而影响灭火效果。对于气体组合灭火系统,根据保护区距瓶站距离不同,喷头孔径应有所不同。2、没有考虑气体系统喷放时其高速喷出的气流对防静电地板的冲击,导致地板被掀开,影响地板下空间的密闭性,从而影响气体的喷放浓度;
  • 三、防护区未设声光报警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是: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与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光,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i久性标志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然而实际设计或施工中经常性会忽略,或只设一种报警装置,或只在防护区内设置,然而在警告外面的人员“机房内发生火灾”的同时,也应警告机房里面的工作人员,无人i机房也存在平时检修及维护的工作,也需要保证此时在30s内人员安全疏散。四、灵活安装烟温感 1、规范要求:宜水平安装,感温探测器安装高度不得超过8m,感烟探测器安装高度不得超过12m。探测器周围0.5m以内不应有遮挡物,至梁、墙面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m。 2、可根据实际情况局部或适时设置感烟。
  • 一、启动装置 1、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的相关设计条文中我们知道,对于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主要是对防护区相关辅助设施的控制,而对于气体灭火系统(或装置)的启动控制,没有明确规定。气体灭火有两个基本特点:其一,设置场所特别重要;其二,灭火成本很高。2、在工程设计中,常常出现两种错误。其一,采用多线制远距离启动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人员会采用导线把启动和停止按钮引至控制室。二、泄压口未设置 实际施工或检查中经常会出现:“配电房的门为甲i级、档案馆门为防盗门”,均达不到自动泄压的功能。有些工程实际施工还会依据:“围护结构设有外开窗户,或门窗未设密封条的,可不设置泄压口”的说法,不计算泄压口面积,均以门窗缝隙作为泄压口进行泄压,防护区极有可能因压强过高而使围护结构遭到破坏,会使得气体防火区淹没浓度不足导致灭火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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