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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学校有其特定的功能需求,其建筑防火要求及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以及相应的系统类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基本原则及概念一、中小学校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二、使用人数超过500人的中小学校及其他未成年人学校,属于重要公共建筑。三、较大规模的中小学校教学楼,属于重要公共建筑。四、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 五、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条文相冲突时,以相对较严者为准!耐火等级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要求,其中:三级耐火等级的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不应低于0.25h。灭火救援中小学校属于民用建筑中的公共建筑,灭火救援设施应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章确定。中小学校校园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筑层数、平面布置要求、疏散一、教学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 二、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宜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可在同一栋建筑中以防火墙分隔贴建。学生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个出入口。三、汽车库不应与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组合建造。当符合下列要求时,汽车库可设置在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的地下部分:1)汽车库与中小学校的教学楼之间,应采用耐火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2)汽车库与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的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四、修车库不得与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五、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距公园、学校及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近边缘不应小于20.0m。福建泉州君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消防维保、消防检测、消防设计出图、消防施工、消防评估、消防改造、建筑二装消防改造、消防设备安装、消防供水、消防系统维保、防火门窗订做、消防器材、各种消防水电维护保养、二手消防器材的回收租赁、更换等。更多服务请致电联系我们,欢迎您的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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