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锅炉安全注意事项 有谁可以回答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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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锅炉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合格培训持证上岗,并深熟锅炉性能及操作相关知识; 2、锅炉操作人员在岗时须配备好安全劳保用品; 3、无关人员不得进出锅炉房; 4、锅炉点火前须做水压试验,并做好将烟道及炉膛的通风工作; 5、运行燃气锅炉前须检查锅炉及附件是否完好并符合要求,如:水泵、油泵、过滤器及天然气压力的正常情况等,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制度,做好巡检工作,经常查看设备的运行状况,切实做好锅炉运行记录,发现有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解决,待故障解决后方可运行锅炉。
  •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 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 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炉水位低于水位表zui低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水位表zui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 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 胁锅炉安全运行; (8)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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